2023-10-23 10:40:42

关于公开遴选充电设施标识(检测、认证)评定现场安全评估授权机构的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现有授权机构的授权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为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方面的行业自律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充电设施标识(检测、认证)评定现场安全评估机构,以协助我盟开展相关行业自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方式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面向全国征集。依据自愿申请、材料初审、现场评审的方式遴选。本次遴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等服务为主要工作方向。具备包括但不限于交流充电桩互操作测试设备、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装置、非车载充电机互操作测试设备、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装置、非车载充电机协议一致性测试设备、接地电阻测试仪等专业的检测和测试设备。
(二)熟悉国家有关充电设施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检测标准。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备为有关单位提供公正、高效的现场安全评估服务能力,并能为相关单位保守秘密。
(三)至少具有2名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以及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和5名以上中级职称的安全评估专职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具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标准的CNAS、CMA资质,能够独立出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检测报告。
(五)能够准确依据充电设施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以及标识(检测、认证)评定体系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六)参加过各级政府和我盟组织或委托的充电设施现场安全评估工作的单位优先考虑。
(七)参加过充电设施现场安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以及标识(检测、认证)评定体系文件编写的单位优先考虑。
(八)能够积极支持、配合我盟各项相关工作,遵守我盟各项规章制度。
(九)已获授权的现场安全评估机构无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只需向我盟登记备案,申请参加评审即可。
(十)无触犯法律、造成不良影响的记录。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完整填写《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充电设施标识(检测、认证)评定现场安全评估授权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包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等。
(三)申报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承担过我盟以及各级政府组织或委托的充电设施现场安全评估工作的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等。
(五)申报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复印件,以及近3年所从事的与充电设施现场安全评估工作有关的业绩和典型成功案例材料。
(六)提供充电设施现场安全评估服务业务团队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核心评估人员的名单、学历、业绩等信息情况,以及相应的职称、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七)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八)上述材料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现场安全评估机构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工作时间为9:00至17:00),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密封邮寄至我盟,同时提交《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充电设施标识(检测、认证)评定现场安全评估授权机构申报表》电子档1份。

我盟对通过评审的申报机构在官方信息渠道公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列入我盟标识(检测、认证)评定现场安全评估授权机构名录库统一管理。

五、对授权机构的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我盟将正式发布充电设施标识(检测、认证)评定现场安全评估授权机构名录,并对授权机构实施动态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我盟有权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通过材料初审的申报机构的现场评审时间将通过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告知,请申报机构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和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我盟对申报机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
(四)联 系 人:徐梦 18810853584,xumeng@evcipa.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诺德中心11号楼33层。
特此通知。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

2023年10月18日


资料来源及致谢

充电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