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3 09:55:46

重庆: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超20%

10月11日从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获悉,《重庆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已于日前印发。《方案》提出,要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全面落实购置税减免、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要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

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也给出了安排。要启动综合能源站规划编制,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主城中心城区加氢站建成投运和成渝、渝万高速沿线等加氢站布局,到2025年,建成两种及以上能源供应类型的车用综合能源站100座。

此外,还要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合理引导消费者购买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

在公共领域,也将大力推动车辆电动化。《方案》明确,要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

绿色消费涉及到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除了新能源汽车所在的绿色交通消费领域,《方案》还对其他九个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提出了要求。

例如,关于推行绿色衣着消费,《方案》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更多采购具有绿色低碳相关认证标识的制服、校服。规范旧衣公益捐赠,鼓励单位、小区、服装店等合理布局旧衣回收点,强化再利用。积极开展废旧纺织品服装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创建。

关于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方案》要求督促餐饮企业、餐饮外卖平台落实好反食品浪费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开展《反食品浪费法》普法宣传教育,制定完善反食品浪费政策措施,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要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鼓励按需取餐等精细化的供餐方式。

关于绿色居住消费,《方案》提出加快发展绿色建造,推动绿色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将节能环保要求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示范项目面积30万平方米。此外还要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到2025年,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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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有关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2﹞8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按照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重庆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8日       

重庆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节选)

绿色消费是各类消费主体在消费活动全过程贯彻绿色低碳理念的消费行为。在消费各领域全周期全链条全体系深度融入绿色理念,全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对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奢侈浪费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绿色消费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产品成为市场主流,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消费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健全。

(六)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全面落实购置税减免、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启动综合能源站规划编制,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主城中心城区加氢站建成投运和成渝、渝万高速沿线等加氢站布局,到2025年,建成两种及以上能源供应类型的车用综合能源站100座。积极推进车船用LNG发展,修订高速公路服务区、主城中心城区LNG加气站布点规划,加快推进涪陵、万州、丰都LNG加注码头建设,指导相关区县稳妥推进各类站点建设和成网运营。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合理引导消费者购买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大力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深入开展公交都市建设,扩容升级轨道交通网、地面公交网,推进公交优先道成网建设,扩大“小巷公交”覆盖面,加强公轨运营时间衔接和换乘站建设,确保新建轨道站点出入口周边50米范围内公交站全覆盖,到2025年,轨道交通站点50米范围内公交接驳率达到85%。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行占比,到2025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3%。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开展行人友好型城市建设,加强行人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建设集“街巷步道、滨江步道、山林步道”为一体的山城步道网络。鼓励共享单车规范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绿色能源转型。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外向型企业较多、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区县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最低占比。组织电网企业定期梳理、公布本地绿色电力时段分布,有序引导用户更多消费绿色电力。探索在电网保供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对消费绿色电力比例较高的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优先保障。逐步建立绿色电力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挂钩机制,引导市场化用户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或绿证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跟进落实国家在排放量核算中将绿色电力相关碳排放量予以扣减的相关政策。加快培育地方碳市场,修订完善碳排放核算指南等,充分统筹衔接绿色电力碳排放量等因素。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有序推进航电枢纽建设,增强清洁电力能源供给,科学推进水电合理化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引导发展绿色物流,加快物流设施绿色化改造,实施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积极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加强塑料包装污染治理,引导电商企业、快递企业优先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促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鼓励寄递企业向上游嵌入,提供收寄、包装一体化服务,更多采用原箱发货,大幅减少物流环节二次包装,到2025年,全市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推动全市快递业务实现电子运单全覆盖,大幅提升循环中转袋(箱)、标准化托盘、集装单元器具应用比例。推广应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可循环快递箱(盒)等快递包装新产品,鼓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到2025年,全市可循环快递箱(盒)应用规模达到10万个。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和快递公共末端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配送网络,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加快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和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提升绿色运输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来源:重庆发改委等综合